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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心得体会——建立保持先进性长效机制 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苏国孟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13 19:05:59  浏览:9013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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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心得体会——建立保持先进性长效机制 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

苏国孟 李旺城


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各地、各单位都采取了丰富多彩的方式深入学习、认真剖析,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大力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是一项伟大的历史工程,党员先进性教育是一项长期任务,涉及的问题很多,不可能一蹴而就,仅靠阶段性教育就一劳永逸是不现实的。旧的矛盾和问题解决了,还会产生新的矛盾和问题。仅就这次分析评议阶段查摆的问题看,有些问题虽然属于老生常谈,但纠正起来却要花很大力气才能解决;有些问题是由于形势的发展变化带来的,需要潜心研究,不断探索;有些问题是由于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带来的,需要全党动员综合治理方能奏效。 因此,保持先进性教育必须着眼长远,常抓不懈,以这次集中教育为契机,健全和完善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教育的成果,使党的建设永葆青春和活力。
一、加强引导,完善“党员意识养成机制”
“党员意识”不是与生俱来的,而要靠长期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和培养,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党性修养。一是抓学习,强化党员的政治意识。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理论学习的意见,把理论学习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根本环节,作为加强检察机关建设的基础工程紧紧抓住不放,工作再忙、事情再多、时间再紧,都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习的时间、人员、内容、效果的落实。在学习内容的选择上,要坚持“三个近一点”:即坚持“离上级安排近一点,离大家的思想近一点,离检察工作近一点”,以此为依据,合理安排学习内容,使学习更具有针对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抓教育,强化党员的责任意识。要认真落实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党员队伍的现实思想,结合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在此基础上对党员进行讲评;要坚持院领导讲党课制度,不断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提高党员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在检察各项工作中充分发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抓引导,强化党员的先锋意识。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是强化党员先锋队意识的有效形式和载体。几年来,我院坚持不懈地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先后组织全体干警到革命圣地井冈山、西柏坡、平津战役纪念馆、甲午战争纪念馆参观学习,在西柏坡举行了以“牢记两个务必、再创新的辉煌”为主题的党日活动。通过这种形式,使干警了解党的历史,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牢记“两个务必”,实践“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强化培训,完善“党员能力培养机制”
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既是一种品质,又是一种能力,还是一种行为,是品质、能力、行为三者的统一。党员能力的高低大小,直接影响到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保持和发挥。要通过加强岗位练兵、以会代训、经验交流、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加大教育培训的力度,大力提高党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真正成为群众的带头人、引路人。在进行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院按照工作性质分三批进行集中封闭式培训,邀请专家教授讲课辅导,进行体会交流,互相取长补短,收到了良好效果,受到了大家的广泛赞誉。我院还连续两年组织了“六个三”评选活动,即“三个精品案件、三份优秀法律文书、三份优秀卷宗、三份优秀检察建议、三名优秀通讯员、三名优秀文字录入员”的评选活动,有效激发了大家的积极性。
三、加强监督,完善“党员行为约束机制”
就我院来讲,共产党员占全体干警的84%,党员是检察队伍的主体和骨干力量。检察机关的共产党员要保持先进性,必须与其它行业的党员一样,模范遵守党的章程,认真履行党员的权力和义务;另外,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又有着高于一般国家机关的条件和标准。对于检察机关的共产党员来讲,还要严格遵守检察官职业道德:忠诚、公正、清廉、严明,只有做到正人先正己,才有资格监督别人。
一要注重自我修养,自觉做到“四慎”。慎独。要做到在别人看不到的时候能十分谨慎,在别人听不到的时候能十分警惕,在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更加谨慎,自觉约束自己,不做任何不道德的事。检察官在办案和日常生活中,不可能都处于公开监督之下,由于我们特殊的职位关系,独处时的自我约束就更为重要。慎始。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源于开始。事物发展的好坏与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开始。所以,行为约束以慎始最为重要。怎样交友,交什么样的朋友,对于检察官来讲十分重要,切不可滥交朋友,纯洁自己的“生活圈、娱乐圈、社交圈。”慎微。“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任何事情的发展变化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所以,必须防微杜渐,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慎欲。欲望,人皆有之。适度的欲望,不仅符合人的本性,而且是一种客观存在。但是,如果人的欲望无度,任何时候都无法满足。欲望无度必然贪欲无度,贪欲无度必然作恶无度,作恶无度必然贻害无度。所以,每名党员一定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排非分之想。
二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个规定”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的“二十九条”禁令,严格执行高检院颁发的“办案六条要求”和本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一定要管住自己的头脑——不胡思乱想;管住自己的嘴——不胡吃乱喝;管住自己的腿——不胡跑乱跳;管住自己的手——不胡拿乱要;管住自己的一生——不胡作非为。
三要加强监督制约。在内部监督制约方面,要充分发挥案件督导室和检务督察室的作用,保证检察职权的正确行使,保证党纪条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堵塞漏洞;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目标量化考核,强化自律他律,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发挥廉政档案的作用;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时检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廉洁自律工作。实行错案追究责任制、案件回访制度和八类案件备案、抽查制度。在外部监督方面,要发挥特约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在网上公布违法违纪举报电话,不断拓展检务公开的范围,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同时,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不怕揭短亮丑,对违反党纪条规的,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四、目标激励,完善“党员责任落实机制”
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要结合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赋予每个党员相应的岗位职责,明确相应的责任。要适应时代要求,不断创新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载体,让每位党员成为本职岗位的标杆和旗帜。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怎么样,经常的、大量的反映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必须创造条件,为党员发挥模范作用提供舞台。检察机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坏,直接影响着法律的公正实施,影响着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要经常开展“一个党员一面旗”的主题活动,将活动与解决检察实际问题相结合,与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相结合;要在各处室设立“党员先锋岗”,激励党员充分发挥骨干和带头作用;要广泛开展“思想互助”活动,深入谈心交心,及时掌握群众的思想波动和反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向上级汇报;有针对性地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保证人员思想稳定。另外,还要针对个别人员存在的突出问题,责成有关党员深入进行个别教育,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典型示范,完善“党员激励进步机制”
一是典型激励。正面典型激励可以使人明确努力方向。当前,要广泛开展向方工、任长霞、牛玉儒、白云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同时,还要深入挖掘和培养本单位的先进典型,大力弘扬正气,激发干警的进取意识。几年来,我院先后树立了模范共产党员李华民、优秀信访接待员王荣华、优秀反贪干警曹长利、见义勇为的好干警刘金生等先进典型。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们还树立了不同层次、不同年龄、不同工作岗位的先进典型,召开了先进事迹报告会,建立了群星榜,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二是机制激励。继续坚持和完善以“中层干部空岗竞争、一般干警双向选择”为内容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制度上保证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几年来,我院通过个人自荐、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竞争演讲、党组考查等程序,十几名同志走上了中层正副职领导岗位,在干警中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了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要积极探索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度,给党员交任务、压担子,调动党员内在动力。三是荣誉激励。深入开展党员评议活动,大力表彰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优秀党员,在党员中开展评优创先活动,用荣誉激励党员。四是警示教育。及时向党员传达上级有关案例通报,特别要结合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典型反面事例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党员观看有关电教片和反腐倡廉展览,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廉洁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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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收费电视和视频点播业务收费的复函

国家计委办公厅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收费电视和视频点播业务收费的复函

二00二年十二月十日 计办价格[2002]1631号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你局《关于申请收费电视和视频点播业务资费标准的函》([2002]广发计字69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收费电视和视频点播业务收费的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开展收费电视和视频点播业务,应在不影响现有有线电视基本业务内容和质量的基础上进行。考虑到目前这项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收费电视和视频点播业务的收费标准,暂由中广影视传输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服务成本和居民的承受能力自行确定,报我委备案。
  中广影视传输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要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等各项价格管理规定,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为用户提供收费电视和视频点播业务服务。
  上述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有效期满后由你局向我委重新申报。

浅析有限合伙

北安市人民法院 王胜宇


  有限合伙起源:有限合伙产生于十一世纪,其最早被成为康曼达,康曼达是11世纪晚期在意大利、英格兰和欧洲的其它地方逐渐被使用。康曼达最早的前身可能是穆斯林的一种商业惯例。在北意大利和阿尔卑斯山的那一边,康曼达可能在11世纪被作为一种借贷契约开始的,但它很快发展成为一种经营—通常来回航行于中东、非洲或者西班牙之间的一种合伙协议。大约在15到16世纪,康曼达契约已发展成为一种定期和不定期的关系。持有大量资金的人向商业投资,并且仅以投资额为限对此商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同时他也不参加经营,而没有大量的资金去投资的人则作为该商业的管理者,从事经营,并以个人财产对经营所欠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此可见,康曼达组织实际上是借贷与合作的交结。随着时间的推移,康曼达又逐渐发展到陆上贸易,最终演变成为法国的两合公司。15世纪后有限合伙快速发展,并且逐渐由一种临时性的合同关系演变为一种稳定的融资组织,在当时,有限合伙已成为大量的、普遍的,占主导地位的经济组织形式。 19世纪后,伴随着有限责任公司的诞生,尽管这一时期公司取代有限合伙成为主流的企业模式,有限合伙仍不失为一种重要的企业模式,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主要企业模式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正是19世纪以后,各国才开始将其纳入法制轨道进行规范。
在现代,随着经济与科技的发展,有限合伙同普通合伙一样正体现多样化的形态,以适应人们建立商业时多样化的需求,从而使这一古老的商业形态焕发出新的生机。
有限合伙概念:英美法将有限合伙和两合公司一起统称为有限合伙。英国在1907年颁布了有限合伙法。而在美国更是在颁布了统一合伙法之后,又在1916年颁布了统一有限合伙法,并在1976年、1985年两次修正。根据美国统一有限合伙法的规定,有限合伙是指在按照某一州的法律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组成的合伙,其中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有限合伙人,这与德国商法典的有限合伙的概念是基本相同的。而法国民法典中最初是没有有限合伙概念的,而只有隐名合伙的规定。1978年修改后的法国民法典专门制定了一章“隐名合伙”,隐名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德国商法典则依次规定了普通商业合伙、有限合伙和隐名合伙。根据德国商法典第171条、172条的规定,有限合伙是为了在某一商号的名义下从事商事营业而建立的一种商事合伙。有限合伙中包括两种合伙人,即至少一个无限责任合伙人和一个有限责任合伙人,隐名合伙则是作为隐名合伙人的出资者与商业企业之间的一种契约,根据该契约,隐名合伙人负责向企业提供一定数额的资金,并相应的参与企业的盈利分配,分担企业的亏损,并且无须登记[1]。而有限责任合伙人则在其出资的范围内对合伙的债权人承担责任,我们认为可以给有限合伙这样定义:有限合伙是由一个以上经营合伙事务的普通合伙人和一个以上不控制合伙事务的有限合伙人,并且有限合伙人只对自己出资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组织。
  有限合伙是从一般合伙发展而来的,但它有着明显区别于一般合伙的特征:1、有限合伙是合伙的一种,不具备法人资格,对外在整体上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仅仅是在其内部对承担责任的合伙人进行了分类,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2、其内部设置了一种与普通合伙制有根本区别的两类法律责任:有限合伙人仅投入资金、并仅以其出资为限承担合伙的债务,对合伙债务仅负有限责任,而普通合伙人除投入资金外并要负责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有限合伙人必须以金钱或其他财产出资,不得以劳务或信用出资,只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他就可以将自己的股份转让;普通合伙人出资形式较为灵活,而且出资比例可以较小,如它可以只是象征性地投入1%注册资本,而有限合伙人投入99%的注册资本 [2]。有限合伙人的死亡、破产不影响合伙的存在,不产生终止合伙的效果;而普通合伙人的死亡和退出,除非合伙协议另有规定,合伙即告终止。有限合伙兼具人合性与资合性,且偏重于人合性。有限合伙集普通合伙的人合性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资合性于一身,它是由人合与资合两种因素有机结合而成的一种合伙形式, 纠其属性更侧重于人合性。

参考文献
[1] Arthur R. Milier, Thomas L. Grossman: 《Business Law》, Scott, Foresman andCompany, 1990 edition.
[2] 美国:《统一有限合伙法(1916)》

北安市人民法院 王胜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