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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加大财务管理力度、严肃财经纪律的紧急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4 22:22:33  浏览:8286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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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加大财务管理力度、严肃财经纪律的紧急通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加大财务管理力度、严肃财经纪律的紧急通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总行营业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自1994年组建以来,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本系统财务工作特点,总行制定了一系列加强财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规定了我行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财务开支的审批权限和职责,明确了各项费用开支的标准和范围,各分支行也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了若干实施细则
,在全系统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财务监管与核算体系。
总的来看,绝大多数行能够认真执行国家和总行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增收节支,勤俭办行,将有限的财务资源用在业务发展最需要的地方,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从1998年财务抽查和个别行已经反映出的问题看,有的行对财务工作领导不力,基础工作薄弱,
财务管理混乱,在费用开支、资产购置和租赁费使用方面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极个别行违反规定为职工搞福利或借为职工搞福利为名从中为个人牟取私利。为了有效地制止和纠正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杜绝此类问题发生,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从反腐倡廉的高度认识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加强财务管理就是要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组织和协调,提高财务活动的效率,合理配置财务资源,正确处理各种财务关系;加强财务管理也是维护国家财经法纪,保护国家资财安全,规范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物质利益关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反腐倡廉有关规定和中纪委廉洁自律八
项规定的重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因此,各级行要高度重视财务工作,严肃财务管理的监督和检查,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不断提高执行财务政策和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
根据《国家政策性银行财务管理规定》精神,政策性银行财务管理实行行长负责制,各级行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本行财务工作,切实加强对财务工作的具体领导,要建立健全内部财会制度和机构,充实配备好财会人员特别是财会部门负责人;各级行财会部门是财务活动的主管部门,财会
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财会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各项财务活动,落实各部门和岗位的财务工作职责,完善财务活动的制约和监督职能,不断提高执行财务政策水平;财务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财会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坚决抵制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不正之风,不断提高
业务水平。
二、认真执行财务制度规定,严格财务开支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各级行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性银行财务管理规定》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财务开支、资产购置权限和分工,认真落实总行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各项措施。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和其他银行财务管理经验,结合农业发展银行费用开支实行指标管理的特点,从
1998年10月起系统财务管理和机关本身经费开支统一由财会部门直接管理。这样做有利于强化一级法人管理,进一步完善分级授权的财务管理体制。一是重要和大额的财务开支必须由上级行直接列支或经上级行批准后下级行再行列支,不得先支后报。省级分行审批或直接列支辖内营业办公
用房修理费、安全防卫费、递延资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以及单笔金额在4万元以上的其他开支;地市二级分行负责审批或直接列支业务管理费中除工资、邮电费、公杂费和按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养老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以外的开支,以及单笔金额在4000元? 陨系钠渌В幌刂械牟莆窨г蛏鲜敌斜ㄕ酥苹虮ㄉ笾啤6腔夭莆窆芾碇幸岢执蠖畈莆窨Ш妥什褐玫募逄致壑贫群腿粘2莆裰С龅摹耙恢П噬笈敝贫取J〖斗中械ケ什莆窨?万元以上的项目、地市二级分行单笔开支4000元以上的项目要经过集体研究,从1998年8月1
日起要有文字记录,财会部门对集体讨论的记录要妥善保管备查;日常财务开支要实行“一支笔审批”责任制,根据开支金额的大小和规定的审批权限,实行“一支笔”审批,谁审批、谁负责。为了加强对省级分行营业部财务开支的统一管理,从1998年8月1日开始将营业部机关本身的财务
支出一律并入省级分行机关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审批和报销。
三、开展对财务开支的全面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
从8月10日开始,用一个月时间,对全系统自1994年以来的财务开支和资产购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的依据是财政部和总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检查的重点是房租费、运钞车租赁费和电子设备租赁费。检查的方式是以省级分行为单位,通过自查、互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 校圆槊嫖?00%,各分支行要对本行自成立以来的各项财务开支和资产购置进行自查,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纠正,检查和纠正结果要报上级行;在自查基础上进行互查,互查面不低于30%,对自查情况进行核实和纠正;互查结束后,上级行要对自查和互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10%? W苄薪扇硕约觳楣ぷ鹘卸降迹⒍圆糠质〉亩斗中谢蛳刂薪斜匾某椴椤8鞣种卸约觳槌龅奈侍庖腥险嫫饰龊妥芙幔圆环瞎娑ǖ牟莆窨б枰跃勒晕ス嫖ゼ偷男形写怼8鞣中幸觳榻峁?月15日前报总行。凡是自查、互查和抽查走过场或查出问题
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四、规范机关与服务中心以及工会办公司之间的财务关系
各级行在与机关服务中心(办公大楼物业管理中心)、工会办的公司之间的财务往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不允许以搞职工福利为名,随意提高商品和劳务价格,扩大费用开支。对工会办的公司要在人、财、物上坚决与机关脱钩,严禁工会办的公司经营与农业发展银行业务有关
的项目;对机关服务中心和工会办的公司所提供的商品和劳务,要严格按照市价同类商品和劳务作价,不得提高商品和劳务价格,加大机关费用开支;对已迁入新建营业办公用房的省级分行,要精打细算,严格控制物业管理费用支出,总行原则上不增加因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方面的支出。物
业管理支出在省级分行本身费用中包干使用。
五、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勤俭办行
要继续发扬财务管理中艰苦创业、勤俭办行精神,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按照中纪委制止奢侈浪费的八项规定要求,切实做好控制通信工具及电话费支出、会议费支出和制止用公款吃喝玩乐三项工作。
各级行要根据总行党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清理通信工具工作,对违反规定用公款安装的住宅电话和配置的移动电话,要按照原价卖给使用者个人,严禁低价降价处理;对因工作需要配置的移动电话和领导干部住宅电话要实行话费总额包干、超额自付的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会议费支
出,各级行可开可不开的会议要坚决取消,非开不可的会议也要严格控制参加会议的人数,开会场所要经济实用,不允许租用星级宾馆、饭店开会,不准借开会赠送礼品和纪念品。各级行要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加强对出差乘坐飞机的管理,出差乘坐火车到达目的地时间超过15小时或出差
任务特别紧急的,要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乘机;出差要到接待单位指定的内部宾馆、招待所食宿,有职工食堂的一律在职工食堂就餐。坚决制止借出差游山玩水、住高档宾馆、公款吃喝玩乐等现象。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勤俭办行的精神,每个行都要制定具体规定,把管理工作落到实
处。
六、继续完善财务制度和办法
根据全系统财务管理情况,总行和省级分行要从抓基础制度入手,尽快对现有制度进行修订和补充,充分吸收各家银行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最新经验,逐步形成一套完善的、互相制约、操作性强、规定明确的财务行为规范,同时对违反财经纪律、玩忽职守的财务行为和工作人员有相应的
处罚措施。从制度上保证各项财务活动有章可循、各项财务行为有人负责、各项财务关系都置于制度约束之下,财务工作的运行不因为人的改变而变化。
七、加强对日常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上级行对下级行财务管理的检查和指导要制度化和经常化,检查指导工作要事前有计划、事中有记录、事后有总结和建议。省级分行对地市分行的财务开支每季度至少要检查指导一次,地市分行对县支行的财务工作每月至少要检查指导一次。针对各级行的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检查指导
内容并实行分类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对财务管理人员的配备要严格把关,切实将政治合格、业务过硬、思想健康、不谋私利的干部选拔到财务管理岗位上来,对不合格的要坚决予以撤换。



199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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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测绘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的意见

国家测绘局


关于加强测绘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的意见

国测国字[2008]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司(室):


  测绘是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先行性工作。测绘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是测绘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和根本保障。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讲话时指出,“要加快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网络通信技术的应用以及防灾减灾高技术成果转化和综合集成,建立国家综合减灾和风险管理信息共享平台”。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对测绘技术储备、科技成果转化和能力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指出,要加强测绘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为切实抓好落实,提出以下意见。


  一、用科学发展观引领测绘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


  (一)进一步提高对测绘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测绘科技创新是推动测绘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测绘保障能力是体现测绘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志。加强测绘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是推进测绘信息化进程,全面实现地理信息获取实时化、处理自动化、服务网络化和应用社会化的客观要求。当前,还存在着测绘理论创新不够、核心技术竞争力不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不足、装备和设施比较薄弱、公共服务水平相对较低等问题,测绘工作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矛盾仍然突出。尤其是通过这次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测绘保障工作的检验,反映出测绘部门在遥感数据获取能力、高新技术储备、基础设施保障以及应急反应能力等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测绘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加强测绘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是推动创新型测绘、服务型测绘建设的迫切需要,对于实现测绘事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进一步明确加强测绘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测绘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要以加强科技自主创新为重点强化基础研究,以提升保障服务水平为目标强化能力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保障安全、高效利用,科技推动、服务为本的方针,集中更多的精力,投入更多的资源,加快推进信息化测绘体系和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大力发展测绘公共服务和地理信息产业,全面提高测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切实加强测绘基础研究

  (三)加强基础理论研究,促进科技原始创新。瞄准国际测绘科学前沿,加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以及相关交叉学科研究,在测绘基础理论方面不断取得新的突破。着力推进现代大地测量及其应用理论创新,研究建立全球统一的物理和几何基准理论、全球高阶地球重力场模型、快速高精度多模导航定位方法;推进摄影测量与遥感学理论创新,研究合成孔径雷达和激光雷达等新型传感器成像机理与测图理论、高精度影像数据模型理论、遥感影像智能解译理论与方法;推进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理论创新,研究地理信息数据综合、信息同化、综合认知与自主服务理论,发展地理信息网格和多维动态地理信息系统理论与方法等。


  (四)加强前沿技术研究,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开展重大关键和前沿技术攻关,加快构建信息化测绘技术体系。加强地理信息获取技术创新,研究多模卫星导航系统快速定位、高分辨率立体测图卫星数据获取、多传感器数字航空摄影、微波雷达和激光雷达测图等技术;加强地理信息处理和管理技术创新,研究大规模参考站数据处理、高分辨率光学遥感数据处理、合成孔径雷达和激光雷达数据处理、遥感数据智能解译、地理空间虚拟仿真、地理信息数据分布式管理等技术;加强地理信息服务技术创新,研究网络化地理信息分发服务、地理信息共享与互操作、地理数据挖掘与知识发现、基于位置服务等技术;加强地理信息应用技术创新,研究多源地理信息集成、地理信息统计分析、信息安全保密、测绘应急服务以及地理信息公共产品开发等技术。


  (五)加强标准和软科学研究,强化管理与决策支持。开展测绘战略规划、法规政策、标准规范等方面研究,为测绘管理与决策提供基础支撑。加强测绘宏观战略与规划研究,谋划好测绘事业建设、测绘行政管理、事业单位改革和组织结构调整等方面的发展,做好信息化测绘体系、重要测绘工程、测绘科技创新等方面的顶层设计;加强测绘政策和立法前期研究,在基础测绘管理、测绘公共服务、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制定与立法工作中不断取得创新成果;加强测绘规划评估、测绘发展投入、测绘市场监管、测绘成果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机制研究,不断完善测绘工作运行机制;加快制定地理信息资源建设与应用服务等方面急需的标准和规范,健全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体系;加强测绘文化研究,着力提高测绘软实力。
三、切实加强测绘能力建设

  (六)加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综合集成和技术装备建设,提升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和服务能力。加快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网络通讯技术成果转化和综合集成,加快多种导航卫星综合应用与服务系统、高分辨率立体测图卫星应用系统、先进航空遥感平台建设,组建卫星测绘应用中心,提高野外测绘作业装备水平,形成多平台、多传感器、全天候的地理信息快速获取体系。加快地理信息处理技术装备研发、建设与更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提升地理信息快速处理能力。加快测绘成果档案存储与网络化分发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地理信息交换中心,形成覆盖全国的中国测绘网络系统,实现国家级、省级、市级基础地理信息服务网络互联互通,提高地理信息共享和网络化服务能力。


  (七)加强基础测绘建设,提升基础地理信息资源保障能力。加快卫星定位连续运行参考站网建设,改造或扩建大地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重力基本网,精化陆海大地水准面,建立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组织实施国务院批准的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形成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成果。做好基础航空摄影、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获取工作。积极推进西部1:50000地形图空白区测图和海岛(礁)测绘,全面更新1:5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海岛(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加快推进省级1:10000、城镇地区1:2000及更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

  (八)加强应急测绘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应急测绘保障服务能力。加快航空航天遥感数据获取与集成处理系统等相关的应急测绘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应急数据获取能力,提高应急测绘保障数据处理与产品生产能力。加强现有测绘产品的应急调用与提供服务能力建设,完善测绘成果应急调用与提供机制,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完善应急测绘保障预案,建立针对不同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制度,为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以及灾后重建提供及时可靠的测绘支持。


  (九)加强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和公共产品开发,提升测绘公共服务能力。各地测绘部门要根据地方政府的需求,构建综合减灾和风险管理、导航定位、电子政务和社会经济信息统计等方面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加快推出新一代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和公众版测绘成果。建设测绘成果汇交信息系统和分发服务系统、测量标志档案数据库与标志保护信息系统。做好地表覆盖与重要地理信息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提升测绘服务于管理决策、城乡建设、防灾减灾、土地资源调查、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极地科考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十)发展地理信息产业,提升社会化服务能力。加快制定和完善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制定和完善地理信息产业相关标准,培育和规范地理信息产业市场,扶植地理信息企业成长,提高地理信息社会化应用水平,满足社会对便捷、实用和多样化地理信息服务的需求。加强测绘成果保密与应用政策研究,建设测绘成果保密与安全系统,推出基于地理信息的专业化、集成化、大众化产品。开发网上电子地图、导航电子地图、影像实景地图等多样化地图产品,发展基于地理位置的服务,促进智能交通、现代物流、个人移动定位等现代服务业发展。


  四、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


  (十一)着力统筹协调配合。加强测绘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是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要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和实施各级基础测绘规划结合起来,统筹安排,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加快制定统筹全国基础测绘的具体措施,推进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建设、航空航天遥感影像获取系统建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与更新等方面的共同进步和协调发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协调好公益性测绘和地理信息产业、军地测绘的关系,集成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测绘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


  (十二)健全科技创新体系。加强测绘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支持测绘科技企业发展,完善产学研相结合、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测绘科技创新体系。积极争取国家科技计划对测绘科学研究和关键技术的支持,积极参加与测绘相关的国家科技计划。加强测绘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积极参加测绘领域的重大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通过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以实验室、工程中心和示范基地等形式,促进成果、人才和知识向地方转移,带动地方和区域测绘科技进步和创新。


  (十三)完善发展投入机制。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为契机,推进各级基础测绘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形成测绘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的公共财政投入保证机制。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科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对国家和地方重大测绘项目的专项支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测绘技术装备研发、技术创新和社会化服务。


  (十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用科学的人才观指导测绘人才工作,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继续实施人才强测战略、领军人才工程和新世纪人才培养工程,不断提高测绘队伍整体素质。支持年轻人承担重大测绘工程、独立开展基础研究。建立科学的人才使用、评价机制,激发人才的创造力,促进人才的全面发展。深化测绘事业单位改革,优化测绘生产组织结构,形成一支保障测绘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的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人才队伍。


  加强测绘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是提高测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信息化测绘体系和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的重要基础。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按照国家关于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对测绘事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快测绘事业的发展,全面提高测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国家测绘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国防科工委关于做好2007年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国防科工委关于做好2007年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委(办),各军工集团公司,有关民口集团公司:

  为加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管理,做好军品市场监管工作,2007年1月,国防科工委发布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科工经[2007]71号,以下简称《监督检查工作规程》)。按照《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要求,国防科工委和地方国防科工委(办)应当对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年度检查。为做好2007年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的范围

  已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不包括2007年进行现场审查的单位)。

  二、年度检查材料的受理

  根据《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的规定,许可证持证单位应当在2007年年底前完成自查,并于2008年3月底前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持证单位年度自查报告》和有关材料报送国防科工委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许可证管理办公室”),仅取得第二类许可的持证单位,报送地方国防科工委(办)。各地国防科工委(办)应做好第二类许可持证单位年度检查材料的受理工作。

  三、年度检查材料的审查

  在收到持证单位的年度检查材料后,各地国防科工委(办)应按照《年度自查报告审查要求》进行书面审查,做好审查情况记录。对于依据《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第六条规定需要进行现场检查的,应在报经许可证管理办公室同意后书面通知持证单位,并在现场检查后形成《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检查报告》。在2008年5月31日前,将本地区第二类许可持证单位年度检查总体情况报许可证管理办公室。

  四、年度检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许可年度检查工作。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年度检查是许可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加强军品市场监管、促进单位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并持续保持许可条件具有重要作用。2007年是实施许可年度检查制度的第一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年度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做好指导和督促工作。各地国防科工委(办)、各军工集团公司和有关民口集团公司要加强对所在地区、所属单位的指导工作,将年度检查的要求及时通知持证单位,督促持证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按时上报申请材料。(《监督检查工作规程》和许可年度检查的有关资料可在国防科工委政府网站(www.costind.gov.cn)查询和下载。)

  (三)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工作质量。各地国防科工委(办)要根据《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的要求,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开展许可年度检查工作,依法做出检查结论。对在年度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