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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银行卡网络服务机构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16 19:20:00  浏览:9744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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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银行卡网络服务机构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规范银行卡网络服务机构的通知
银发[1995]333号

1995年12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1993年以来,“金卡工程”部分试点城市或地区的人民银行分行牵头组织各国有商业银行和有关部门建立了银行卡网络服务机构。
为了规范此类服务性机构的管理,保证银行的资金安全,特别是防止此类机构办理金融业务,现通知如下:
一、此类机构是非营利性的信息服务机构,不是金融性机构,不准办理金融业务,应以为银行卡业务服务为宗旨,只能从事跨行信用卡授权及清算信息转换和代理发卡行委托的授权业务。
二、各地方此类机构的名称应统一为“×××市(地区)银行卡网络服务中心”,简称“网络服务中心”。
三、网络服务中心实行会员制,由各发卡银行(含邮政储蓄)和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出资,平等互惠,本着“公开、透明、公益、自我发展”的原则开展业务,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其服务收入只限用于维持中心的正常运营和拓展服务范围,不能分红。网络服务中心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
四、网络服务中心目前只限在“金卡工程”试点城市和地区组建,由所在城市和地区的人民银行分行牵头(省会所在城市由人民银行省级分行牵头),各商业银行和其他有关部门参加,经地方政府同意,并报经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后,才能到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成立地方性网络服务中心,应以当地银行卡业务的需求规模为依据,充分利用原有的通信网络等技术设备和人力资源,避免重复投资,并要做好与当地其他信息服务中心的衔接工作。
五、全国性银行卡网络服务中心的组建工作,由人民银行总行牵头,成员单位为各商业银行总行和其他有关部门。
六、银行卡网络服务中心由人民银行组织各会员单位共同管理,在成立银行卡协会的地方也可委托协会管理。银行卡网络服务中心要定期向会员单位汇报财务收支和经营状况,接受会员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七、本文下发前已成立的此类网络服务机构,必须按本文精神进行调整,制定管理章程,并报人民银行总行审批。
中国人民银行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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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所属公司提供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所属公司提供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6]112?

1996-03-15国家税务总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夭津、上海、广州、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所属地区公司与地区公司、地区公司与专业公司、专业公司与专业公司之间,凡提供地质勘探、钻井、固井、录井、井下作业,物探,工程设计、采油、平台制造、运输(包括管道及油气运输)、油气生产的注水、注气、船舶运输、建筑安装、通讯等应纳税劳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税目、税率缴纳营业税。
  本通知自1996年1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九六年三月十五日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财会(200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
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
部队后勤部,铁道部:
根据我部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我部统一设计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现印发给你们。为了规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的印制和管理工作,现将资格证书印制和填制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资格证书印制材料和技术要求
(一)资格证书由会计人员从业基础信息、变更记录、年检记录、继续教育记录、奖惩记录和备注页组成,共16页,其中,封2和第1页为“基础信息”页,第2~4页为“变更记录”页,第5~7页为“年检记录”页,第8~12页为“继续教育记录”页,第13~14页为“奖惩记录”页,第15~16页为“备注”页。资格证书成品规格125mm×88mm。封面(封1)标志中KJ字母是“会计”的拼音缩写,钱币图案代表会计工作的核算和理财职能。标志规格36mm×36mm。中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分别为7mm和5mm楷体字;英文字母为书宋二3.58mm字体。中英文字样统一采用电化铝平烫硬印字(金色)。
(二)资格证书封套采用透明膜,厚度18丝。成品规格132mm×184mm,两侧内折部分规格132mm×75mm,IC卡插袋规格132mm×62mm。
(三)资格证书封皮采用柔纹皮(紫红色),厚度20丝。
(四)资格证书封2、封3材料采用210克白卡纸。
(五)资格证书封2塑封膜厚度为22丝,规格为125mm×66mm。
(六)资格证书内芯(1~16页)材料为85克水印纸,采用变线(多色)底纹印制工艺,单双页印制图案分别为“资格证书”的拼音字母“ZIGEZHENGSHU”和长城。纸张防伪水印图案统一使用资格证书徽章(见封面)。
(七)资格证书封2“发证机关”处套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各地区)和中央各有关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专用章”。印章统一为直径20mm的红色圆章,内嵌“各地区(或中央有关部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专用章”字样。
二、关于资格证书的填写要求
(一)资格证书“身份证号码”栏。凡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人员,该栏统一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军队持证人员统一填写军官证号码;港澳台及外籍持证人员统一填写护照或有效签证号码。
(二)资格证书“档案号码”栏。档案号码共14位,编码规则为:第1~6位是行政区划编码部分,按照国家标准行政区划编码编号(参照全国会计人员基础信息数据库软件的行政区划编码部分);第7~9位是地区(部门)分段管理码,由地(市)级以上(含)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编号并分配;第10~14位是从业资格证书顺序号,由县级以上(含)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签发机关编号并分配。每个持证人员的“档案号码”不得重复。
(三)资格证书第1页“签发机关”栏。该栏除填写县级以上(含县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的名称外,同时应加盖公章(钢印)。
(四)资格证书“IC卡号”栏。此栏暂不填写,试点地区将根据试点时的统一要求填写。
(五)资格证书“变更记录”页。该页记载持证人员基础信息的变动、工作单位调转、档案转移、重新注册登记等内容的变动情况及变更登记日期。
(六)资格证书“年检记录”页。该页记载年检信息,年检时应加盖年检专用章,同时应注明年检时间及年检有效截止日期。
(七)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记录”页。该页记载持证人员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如时间、学时、内容等。
(八)资格证书“奖惩记录”页。该页记载持证人员接受与从事会计工作相关的奖励及处罚情况。
(九)“备注”页。该页记载各地区、各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
(十)资格证书各项内容的填写应通过计算机打印完成,打印程序将由我部信息网络中心统一设计下发。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本(略)


200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