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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长沙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8 17:16:45  浏览:9177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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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长沙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


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35号

现发布《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长沙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杜远明
一九九八年二月十七日


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长沙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修改为“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水土保持工作”。
二、第十六条第(一)项中“按破坏植被面积每平方米处以0.5-1元的罚款”修改为“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
三、第十六条第(二)项中“并可按每平方米处以0.5-1元的罚款”修改为“并可按每平方米处以1-2元的罚款”。
四、第十六条第(三)项中“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修改为“处以500-5000元的罚款”。
五、第十六条第(四)项中“按水土流失面积每平方米处0.5-1元罚款”修改为“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
六、第十六条第(五)项修改为“不申报水土保持方案、在禁垦坡度以下开垦荒地的,责令停止开垦,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未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造成水土流失的,责令采取补救措施”。
七、第十六条第(六)项中“并按每平方米处1-2元罚款”修改为“并按每平方米处以2-5元的罚款”。
八、第十六条第(七)项中“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决定按治理费的10-30%处以罚款”修改为“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处以1000-10000元的罚款”。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长沙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并作必要的文字修改后,重新发布。

长沙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1993年6月4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发布 根据1998年2月17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长沙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预防水土流失,保护和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水土保持工作。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部门主管本辖区的水土保持工作,并应配备专职预防监督人员;乡、镇水利水电管理站可配备兼职预防监督人员。
第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进行水土保持查勘和编制水土保持规划;
(三)督促检查有关部门的水土保持工作,依法查处有关水土保持的违法案件;
(四)调查水土流失情况,提出保护和治理措施;
(五)组织开展有关水土保持的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人才培训工作。
第五条 林业、农业、规划、国土、矿管、交通、财政、物价、公安、环保、建工和计委、建委、乡镇委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搞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禁止毁林开荒、烧山开荒和在陡坡地、干旱地区铲草皮、挖树蔸。
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禁止在崩岗、陡壁和侵蚀沟壑区域、容易产生山崩、滑坡、塌方和泥石流的区域、水库的保护区和渠道、堤坝两侧保护范围特别是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开荒、挖沙、取土、采石、伐树。
禁止在容易引起水土流失的坡地、水库库区坐靠山坡分水岭以内的区域和江河渠道、铁路、公路两侧坐靠的山坡以及坡度在20度以上的坡地全垦整地造林、全垦抚育。
第七条 从事可以引起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制定水土保持方案,并采取措施负责治理好因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
第八条 开垦25度以下5度以上的荒坡地,个人开垦应填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集体和国营单位开垦应提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经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土地开垦手续。
第九条 在林区采伐林木,必须制定采伐区水土保持方案,采伐计划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采伐区的水土保持方案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第十条 开办乡镇集体采矿企业和个体申请采矿,必须持有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方可申请办理采矿批准手续。
第十一条 修建铁路、公路、水电工程、开办大中型工业企业,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中,必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小型基本建设工程和生产建设项目应填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开发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并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第十三条 开发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改变时,开发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应在实施前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原审批单位审批。
第十四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后,应主动会同有关部门现场查勘,及时批复。
第十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按水土保持方案对造成的水土流失负责治理。本单位无力治理的,应向水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治理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治理。
治理费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水利水电局核定。
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毁林开荒、烧山开荒以及在陡坡地、干旱地区铲草皮、挖树蔸,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
(二)在禁止开垦的土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除责令其停止开垦,采取补救措施外,并可按每平方米处以1-2元的罚款;
(三)在崩塌滑坡区、泥石流易发区以及其它禁止取土、挖沙、采石的区域进行资源开采活动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根据破坏程度,处以500-5000元的罚款;
(四)在禁止全垦整地造林、全垦抚育的地区,实行全垦整地和全垦抚育,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
(五)不申报水土保持方案、在禁垦坡度以下开垦荒地的,责令停止开垦,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未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造成水土流失的,责令采取补救措施;
(六)在林区采伐林木,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按每平方米处以2-5元的罚款;
(七)企业事业单位在生产和建设过程中造成水土流失或个体采矿造成水土流失不进行治理的,除责令其采取补救措施或补交治理费外,可根据所造成的危害,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处以1000-10000元的罚款;
(八)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除责令其恢复原貌或照价赔偿外,并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水土保持监督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水土保持监督人员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十八条 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复议决议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在规定期限不申请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九条 水土保持监督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害的,由其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机关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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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
  王某与袁某因某事发生口角,李某得知此事后,找到王某,谎称自己受袁某所托带口信给王某,如果王某不拿出5000元给袁某,袁某将派人来打王某。王某害怕被打,就托李某将5000元带给袁某。李某将钱占为己有。对李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分歧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害。本案中,李某利用王某与袁某之间的矛盾,实施欺骗行为,即谎称自己受袁某所托带口信给王某,如果王某不拿出钱给袁某,袁某就派人来打王某,王某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将一万元钱交给李某由李某转交给袁某,李某最后占有了这一万元钱。另外,在犯罪构成的角度来看,李某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也就是说李某明知自己虚构王某不给钱,袁某将来打王某这样的事实,王某有可能会拿钱了事,并且在客观上实施了上述虚构事实的欺骗行为,使王某的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综上,李某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规定,应以诈骗罪处理。

  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的基本结构是:对他人实行威胁一一对方产生恐惧心理——对方基于恐惧心理做出处分财产的决定——行为人或第三方取得财产。本案中,李某利用王某与袁某之间的矛盾,对王某实施威胁行为,即如果王某不拿出钱给袁某,袁某就派人来打王某,王某害怕被打,将一万元钱交付给李某,李某的这种行为,使王某产生恐惧心理,进而交付财产的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应以敲诈勒索罪处理。

  分析意见: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本案当中的基本事实有二:一是李某称王某如果不拿钱给袁某,袁某将报复王某,王某害怕被打,基于恐惧心理,将钱交给李某,李某所采取的恰恰威胁、胁迫的手段,二是李某取得一万元钱。那么笔者举一个在敲诈勒索中很典型的例子:李某以到派出所告发王某的犯罪行为为由,索要钱财,事后,王某未给李某钱,李某也未告发王某,这里李某就有一个欺骗行为,也就是说在敲诈勒索中,也是存在欺骗行为的。既然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都包含了欺骗的前提,那么如何区分这两个都是含有欺骗前提的罪名的?关键还是看被害人受骗后的心理状态,只要是基于恐惧、害怕交付的财物就构成敲诈勒索罪,反之才是诈骗罪。统观全案,王某的恐惧心理是交付财物的关键行为,因此本案构成敲诈勒索罪。



  河北省景县人民检察院  陈亚静、李宁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下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事部办公厅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下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办发[200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部分副省级市人事局:
  根据《2002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人办发[2001]92号)安排,为做好2002年下半年各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准备,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现将《2002年下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时间及内容安排》印发给你们,请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的相应专业考试的考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从2002年起,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2001年考试成绩按原来统计办法管理。
  三、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首次考试于2002年9月22日举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人事部《关于加强职称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人发[2000]85号)要求,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考试管理各项制度,严格保密措施,严肃考试纪律,努力提高考试工作人员服务水平,确保考试公正、安全、有效。
  附件:2002年下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时间及内容安排


                     人事部办公厅
                   二○○二年二月六日


附件:
2002年下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时间及内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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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名称  │考试日│时间及内容│        │      备 注      ┃
┃       │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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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产评估师│9月20 │下午:2:00│        │原《资产评估学》、《财务会计┃
┃       │日  │—5:00资产│        │学》2个考试科目分别改为《资 ┃
┃       │   │评估   │        │产评估》、《财务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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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1 │上午:9:00│        │              ┃
┃       │日  │—11:30经 │        │              ┃
┃       │   │济法   │        │              ┃
┠───────┼───┼─────┼────────┼──────────────┨
┃       │   │下午:2:00│        │              ┃
┃       │   │—4:30财务│        │              ┃
┃       │   │会计   │        │              ┃
┠───────┼───┼─────┼────────┼──────────────┨
┃       │9月22 │上午:9:00│        │              ┃
┃       │日  │—11:30机 │        │              ┃
┃       │   │电设备评估│        │              ┃
┃       │   │基础   │        │              ┃
┠───────┼───┼─────┼────────┼──────────────┨
┃       │   │下午:2:00│        │              ┃
┃       │   │—4:30建筑│        │              ┃
┃       │   │工程评估基│        │              ┃
┃       │   │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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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   │9月22 │     │        │另行通知。         ┃
┃       │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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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城市规划师│10月12│上午:9:00│        │              ┃
┃       │日  │—11:30城 │        │              ┃
┃       │   │市规划原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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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午:2:00│        │              ┃
┃       │   │—4:30城市│        │              ┃
┃       │   │规划相关知│        │              ┃
┃       │   │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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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3│上午:9:00│        │              ┃
┃       │日  │—11:30城 │        │              ┃
┃       │   │市规划管理│        │              ┃
┃       │   │与法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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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午:2:00│        │              ┃
┃       │   │—5:00城市│        │              ┃
┃       │   │规划实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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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药师  │10月12│上午:9:00│        │              ┃
┃       │日  │—11:30药 │        │              ┃
┃       │   │学(中药学)│        │              ┃
┃       │   │专业知识( │        │              ┃
┃       │   │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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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午:2:00│        │              ┃
┃       │   │—4:30药学│        │              ┃
┃       │   │(中药学)专│        │              ┃
┃       │   │业知识(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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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3│上午:9:00│        │              ┃
┃       │日  │—11:30药 │        │              ┃
┃       │   │事管理与法│        │              ┃
┃       │   │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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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午:2:00│        │              ┃
┃       │   │—4:30综合│        │              ┃
┃       │   │知识与技能│        │              ┃
┃       │   │(药学、中 │        │              ┃
┃       │   │药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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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价工程师 │10月12│上午:9:00│        │              ┃
┃       │日  │—11:30工 │        │              ┃
┃       │   │程造价管理│        │              ┃
┃       │   │相关知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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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午:2:00│        │              ┃
┃       │   │—4:30建设│        │              ┃
┃       │   │工程技术与│        │              ┃
┃       │   │计量(土建 │        │              ┃
┃       │   │、安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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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3│上午:9:00│        │              ┃
┃       │日  │—12:00工 │        │              ┃
┃       │   │程造价的确│        │              ┃
┃       │   │定与控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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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午:2:00│        │              ┃
┃       │   │—5:30工程│        │              ┃
┃       │   │造价案例分│        │              ┃
┃       │   │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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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法律顾问 │10月12│上午:9:00│        │              ┃
┃       │日  │—11:30综 │        │              ┃
┃       │   │合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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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午:2:00│        │              ┃
┃       │   │—4:30经济│        │              ┃
┃       │   │与民商法律│        │              ┃
┃       │   │知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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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3│上午:9:00│        │              ┃
┃       │日  │—11:30企 │        │              ┃
┃       │   │业管理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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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午:2:00│        │              ┃
┃       │   │—4:30企业│        │              ┃
┃       │   │法律顾问实│        │              ┃
┃       │   │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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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估价师 │10月12│上午:9:00│        │              ┃
┃       │日  │—11:30房 │        │              ┃
┃       │   │地产基本制│        │              ┃
┃       │   │度与政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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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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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午:2:00│        │除《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考┃
┃       │   │—4:30房地│        │试科目外,其它科目均可自带计┃
┃       │   │产开发经营│        │算器。           ┃
┃       │   │与管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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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3│上午:9:00│        │              ┃
┃       │日  │—11:30房 │        │              ┃
┃       │   │地产估价理│        │              ┃
┃       │   │论与方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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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午:2:0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为开┃
┃       │   │—4:30房地│        │卷考试。          ┃
┃       │   │产估价案例│        │              ┃
┃       │   │与分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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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   │10月13│上午:  │中级:统计基础理│              ┃
┃       │日  │     │论及相关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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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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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00—11: │初级:统计学和统│              ┃
┃       │   │30    │计法基础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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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午:  │中级:统计工作实│              ┃
┃       │   │     │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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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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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4:30│初级:统计专业知│              ┃
┃       │   │     │识和实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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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   │10月13│上午:9:00│        │审计专业初、中级考试科目名称┃
┃       │日  │—11:30与 │        │相同。           ┃
┃       │   │审计专业相│        │              ┃
┃       │   │关的综合知│        │              ┃
┃       │   │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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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午:2:00│        │              ┃
┃       │   │—4:30审计│        │              ┃
┃       │   │理论与实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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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软件 │10月13│初级程序员│上午:9:00—11: │              ┃
┃       │日  │     │00基础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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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下午:2:00—4:00│              ┃
┃       │   │     │编程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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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程序员高 │上午:9:00—11: │              ┃
┃       │   │     │30基础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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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下午:2:00—4:30│              ┃
┃       │   │     │编程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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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级程序员 │上午:9:00—11: │              ┃
┃       │   │     │30基础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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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下午:2:00—4:30│              ┃
┃       │   │     │软件设计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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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系统分析员│上午:9:00—11: │              ┃
┃       │   │     │30综合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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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下午 1:00-3:00 │              ┃
┃       │   │     │系统分析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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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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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20-5:20 │              ┃
┃       │   │     │论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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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程序员│上午:9:00—11: │              ┃
┃       │   │     │30网络基础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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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下午:2:00—4:30│              ┃
┃       │   │     │网络编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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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设计师│上午:9:00—11: │              ┃
┃       │   │     │30网络综合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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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下午:2:00—4:30│              ┃
┃       │   │     │网络设计与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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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商务  │11月3 │上午:9:00│        │国际商务师和助理国际商务师考┃
┃       │日  │—11:30专 │        │试科目名称相同。      ┃
┃       │   │业知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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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午:2:00│        │              ┃
┃       │   │—4:30理论│        │              ┃
┃       │   │与实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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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   │11月3 │上午:9:00│        │经济专业初、中级考试科目名称┃
┃       │日  │—11:30专 │        │相同。           ┃
┃       │   │业知识与实│        │              ┃
┃       │   │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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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午:2:00│        │              ┃
┃       │   │—4:30经济│        │              ┃
┃       │   │基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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